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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印发并实施三个管理办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3-08-15 14:04:35    来源:天眼新闻


(资料图)

8月14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雷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并实施《雷山县个人生态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雷山县生态信用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雷山县企业生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多措并举推动雷山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了解,雷山县总面积1204.35平方公里,作为一个生态资源大县,生态空间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6.22%,该县植被覆盖率达94%,森林覆盖率达72.8%,有野生动植物5159种,被誉为“物种基因库”,被列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贵州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十二五”时期,雷山县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全国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贵州省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县。

近年来,雷山县着力将“绿色+”贯穿到城乡建设各方面、产业发展各领域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思路,以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价格体系)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加快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力把游客请进来“卖山水苗寨颜值养眼”“卖高负氧离子空气养肺”,千方百计把该县“苗侗山珍”山货销出去,持续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逐步探索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地区的生态发展新路,努力让生态红利更多惠及广大群众,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据了解,三个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增强居民和企业生态保护和信用意识,建立健全生态信用激励机制,调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元化路径。下一步,雷山县将以“护绿、扩绿、倡绿”三年行动为统领,以和美城乡“四大行动”为抓手,以“保雷公山、保传统村落、保西江千户苗寨”为行动准则,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丽

编辑 杨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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