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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聚看点】武汉部分单位将纳入生态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目前正征集意见

时间:2023-06-06 22:05:13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

武汉部分单位将纳入生态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目前正征集意见

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实习生 项培沛 彭苛芩

6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武汉部分企事业单位将纳入生态环保信用评价范围。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武汉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据介绍,纳入生态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单位、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控排企业、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从事环境治理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开展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

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参评单位首次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的初始分值为80分,依据归集的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计算其生态环保信用评价指标的相应得分,并根据累计分值确定评价等级。

生态环保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等3个类别30个指标,对各指标分别设置加分或扣分分值。记者在评分表中看到,罚款金额在5万至200万之间,所扣分值为5分至70分不等。

参评单位的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累计分值从高到低分为环保诚信单位、环保信用良好单位、环保信用警示单位和环保失信单位等四个等级。累计分值高于90分(含)的,为环保诚信单位(评价等级为A级,标注为绿标);高于70分(含)低于90分的,为环保信用良好单位(评价等级为B级,标注为蓝标);高于40分(含)低于70分的,为环保信用警示单位(评价等级为C级,标注为黄标);低于40分的,为环保失信单位(评价等级为D级,标注为黑标)。

据了解,该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至2023年6月10日止。公众有关意见建议,可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留言。纸质信件请邮寄至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邮编:430022,来信请注明“武汉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建言。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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