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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吸毒罪中的强迫意思

时间:2023-05-03 14:21:32    来源:法务网

一、

强迫他人吸毒罪中的强迫意思

强迫他人吸毒罪中的强迫意思是指暴力胁迫。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犯强迫他人吸毒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资料图片)

二、

强迫他人吸毒需要什么证据

证人证言以及录音或者摄像都可以作为取证对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不仅侵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非自愿的吸食、注射毒品。

3.犯罪主体系是一般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强迫他人吸食、注射。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认定强迫他人吸毒罪应注意:区分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以及强迫他人吸毒行为的定罪问题;强迫他人吸毒致人死亡案件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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